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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学习目标: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在不同时期的演变和完善;认识赋税制度的演变是与解决特定社会问题相关;通过对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的学习,认识我国收回关税主权,完善税收制度的意义。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秦汉时期 田赋 人头税(口赋或户赋) 徭役(更卒、正卒、戍卒) (1)种类: (2)特点: “收泰半之赋”、口赋极重 1、秦朝: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阿房宫赋》 孟姜女哭长城 2、汉朝: (1)内容 编户制度(造册登记户口); 田赋税率降低(十五税一、三十税一); 人头税分口赋和算赋 征收财产税(算缗) 口赋:规定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 算赋: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未成年人 成年人;非农从业者 (3)影响: ①巩固政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②加强对农民人身控制和剥削。 (2)特点: 田租较轻,但人头税很重(舍地而税人) (二)北魏、隋 ———租调制 租———田赋 均田制(授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但受田不足较普遍) 调———户税(帛或布) 1、内容 2、基础: 役———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三)唐朝 1、前期———租庸调制 以庸代役 ———保证农时,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同时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材料:丁男如不愿服劳役,年龄不限,均可以纳绢或布代替,一天折合绢三尺,叫作“庸” ———《《中国通史》第六卷(隋唐)》 2、后期———两税法(780年,唐德宗) (1)原因: ①安史之乱后,在籍户口减少; ②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 ③国家财政紧张。 (2)内容: (量出为入) ②按田亩缴纳地税,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 ③分夏、秋两次纳税。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 ,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 。 ———《资治通鉴》卷226 ①先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再将总额分解到各地;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减轻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人丁 人丁、财产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户税、田税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比较租庸调制与两税法 (3)影响: ①积极: A、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了收税对象,增加财政收入; B、改变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②消极: 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 (四)宋朝: 1、前期: 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徭役扰民严重 2、王安石变法后: ———募役法(免役法) (1)内容: 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2)影响: 部分减轻百姓负担,增加财政收入。 以免役法为例 差役:原是乡村上三等户的特权。 现在将役钱分摊到乡村下户(四五等户) 一律按财产每贯摊派10文; (五)元朝 1、概况:南北异制 北方:租庸调(丁税、地税) 南方:两税法(夏税、秋粮) 2、科差:代徭税 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六)明朝: 1、前期: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主要是米麦实物) 正统:“金花银” ——— 一条鞭法 (1)背景: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白银流通量的增加; 张居正改革 (2)内容: 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用银缴纳; 2、后期: 化繁为简 (3)影响: 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