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3949356

第十课 维护消费者权利 教学设计

日期:2024-05-19 科目:政治 类型:初中教案 查看:78次 大小:407860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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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消费者权利》 本课是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第三单元《法律在我心中》中第十课《维护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会使某些生产者和销售者抛开职业道德,违背经济原则,甚至置法律于不顾,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自己牟取暴利。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所有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知识与能力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知道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明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4、懂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和方法。做一个合格又精明的消费者; 5、感悟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学习掌握同制假售假行为作斗争的方法,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消费争议,做理智的消费者。 【过程与方法目标】 掌握有关消费及消费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知道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寻求解决的有效途径。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学会理性消费,选择合理的消费行为,培养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教学重点】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途径。 【教学难点】 增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视频资料。 一、故事导入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母—王著谦 王著谦,原全国人大法工委秘书长,被外界誉为“《消法》之母”。作为主要起草者,王著谦参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的全过程。她说,《消法》中对于消费者人格尊严权的条款,和王颖、倪培璐的案件密不可分。说起这个案子,王著谦老人说,她在当时还注意到一个细节。官司调解后,超市方的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声明,他们支付给姐妹俩的2000元不是赔偿,而是善意的支付,这也就是说,超市方还在坚持他们悬挂“搜身告示”是合法的。 王著谦老人说:虽然《消法》是那一年的10月获得通过的,但超市一方还心存侥幸,一直不愿意把告示牌摘掉。直到那一年的12月27日,也就是距离《消法》正式实施还有4天的时候,牌子才悄悄不见了。 二、消费者的“保护神” 观赏漫画“王海现象”,思考:你是怎样看待职业打假人王海的行为的? 我国打假第一人—王海 1973年出生于山东青岛,曾任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著有《我是刁民》、《王海忠告》、《当头棒喝》、《物业维权一日通》等书。 1995年,王海先生成为第一位中国保护消费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的获得者; 1998年克林顿夫妇访华,在上海举行的“构筑21世纪的中国”座谈会上,王海先生与克林顿夫妇对话,克林顿称王海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1999年,王海先生以真实面目出现在中央电视台二套节目“经济半小时”的“3·15”板块节目中,并担任央视经济频道“一周风云”栏目的嘉宾主持; 2000年,王海先生领导的大海商务顾问有限公司入选《新周刊》新锐企业排行榜。 2006年创办“王海热线”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非营利)。 “王海现象”及其争论 (1)知假购假者是不是消费者? 法律上的消费者,是指为生活(物质、精神)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知假买假者也是消费者。 (2)购假索赔行为是否道德? 购假应当获得双倍赔偿。昭示了消费者请求双倍赔偿不是商家的恩赐,而是消费者自身应有的法定权利,受到欺诈的消费者应当勇敢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都是有道德的。但借助购假进行恶意索赔或搞垮某企业则是不道德的。 你是如何看待“王海”现象的?你觉得王海的这种行为对其他消费者有益处吗?同学之间如果观点不同,可以辩论。 甲说:王海购假索赔没有违法,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表现,是合法的正义行为;违法的是售假的经营者。如果消费者都像王海这样,那么假冒伪劣商品将无处藏身。 乙说:王海的行为是知假买假的行为,这种购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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