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572911

第二章 封建大一统时期-秦汉 第三节两汉政治经济制度备课资料+教案

日期:2024-05-10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教案 查看:50次 大小:31577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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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资料来自于资源最齐全的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备课资料 一、“编户齐民”的由来 汉代的户籍制度,也有不同于秦制的地方。以户口册的名称来说,汉代称为“名籍”,如居延汉简屡见“戍卒名籍”“廪名籍”“赐劳名籍”及“戍卒家属名籍”等名目。但在史籍中,往往称户籍为“名数”。如《汉书·高帝纪》五年(公元前202年)二月诏曰:“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颜师古注曰:“名数,户籍也。”同书《石奋传》载武帝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山东“无名数”的流民多达四十万人。东汉也是如此。如在《后汉书·明帝纪》《章帝纪》及《和帝纪》中,屡见“民无名数”及“流人无名数欲占者”等说法。李贤注曰:“无名数,谓无文薄也。”这可见,“名数”确是汉代对户籍的通称。以登记户口册的居民称呼来说,汉代也不同于秦时。秦时称一般的民户为“百姓”,多见于秦简;又称为“民”“庶民”或“黔首”,见于《史记·秦始皇本纪》。而汉代则第一次使用“编户民”的名称。《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临死时,吕后对审食其说:“诸将与帝为编户民”,即可为证。查刘邦诸将,或为富室地主,或为“屠狗”“贩缯”者,或为刑徒,或为狱吏,连他自己也不过是泗上一亭长,时有解送刑徒去咸阳之役,可见这些人大都是平民百姓,故“编户民”实为一般平民户的通称,也就是当时所谓“庶民”的代名词。又《史记·平准书》云:“汉初,……齐民无盖藏。”这里的“齐民”,也就是“编户民”。因此,后世往往把二者合而为一,称为“编户齐民”。其所以名曰“编户民”或“编户齐民”,大约他们的户口版籍被排列在一等的缘故。但是,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若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不能不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上册)》 二、汉代编户齐民纳税的依据是什么 今年秋季使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中国古代史》(试验修订本·选修)关于两汉的赋税制度有这样的表述:“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我认为,上述表述值得商榷。 其一,我国的赋役制度以资产为征收标准是从唐朝实施两税法开始的,教材关于两税法意义的表述是“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如果汉朝有关方面的表述正确的话,那么,对于唐朝的表述必然是错误的。 其二,汉朝的赋役制度的确是以人丁为主而不是以资产为主的。汉代的赋役包括田租、口赋(或算赋)、徭役和兵役(或更赋)。其中按资产计算的只有田租,即按土地的多少缴纳田租,而汉代的田租不管是十五税一还是三十税一,都在赋役总量中占较小的比例。而按人口计算的算赋(民15至56岁,每年纳120钱,叫算赋)和口赋(7岁至14岁的儿童,每年交纳20钱,叫口赋),其数量大大超过了田租的数量。汉代农民的徭役、兵役负担也很重,为了不误农时,往往要以每人若干钱的代价雇人代役,这叫做更赋。 综上所述,汉代的赋役是以人口税及兵役、徭役为主,田租只占很小的比例。因此,教材关于汉代赋役制度的表述应该改为:“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和人口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 ———《历史学习》2002年第10期,作者于有波 21世纪教育网 -- 中国最大型、最专业的中小学教育资源门户网站。 版权所有@21世纪教育网《鼎尖教案》您的教学首选!欢迎您下载使用!! 第三节 两汉政治经济制度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了解刺史制度的作用和演变。 2.掌握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的原因及对中央集权的影响。 3.掌握推恩令实行的背景和作用。 4.分析和掌握察举制对两汉统治的影响。 5.掌握“编户齐民”制度的内容及其对封建国家管理和巩固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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