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7794571

第三单元第3课《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课件(共39张PPT)

日期:2024-05-10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79次 大小:5309325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预览图 1/12
第三,单元,3课,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课件,39张
  • cover
(课件网) 历史人教版 选修2 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在筹建南京临时政府前夕,各省代表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它包括“临时大总统”“参议院”“行政各部”等。它主要借鉴美国宪法中的有关精神,特别是总统制的要旨,规定了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构成和职权划分原则。组织大纲以法律形式体现了废除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它为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后来制订法规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诞生,南京临时政府建立,孙中山任临时大总统。为巩固新生的政权,临时政府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也是为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袁世凯本来是清朝官员,通过编练和控制北洋新军成为重要的实力派人物。武昌起义胜利后,清王朝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清统治者依靠他来应对变局。袁世凯一方面以武力与革命军对抗,一方面图谋通过谈判为自己夺权创造条件。 当时形势异常复杂,革命军兵力不足,革命党人对袁世凯抱有幻想。在南京临时政府诞生前后,双方代表进行过长达几十天的“南北议和”,最后革命党人对袁世凯妥协,承诺只要清帝退位,袁世凯赞同共和,就答应他担任中华民国总统。袁世凯胁迫清帝退位,急不可耐地向革命党人索要民国的权柄。他考虑到自己的势力主要在北方,就千方百计地拒绝到南京,坚持要在北京执政,结果如愿以偿。 [历史纵横] 宣统皇帝退位以后,参议院派蔡元培和宋教仁等赶赴北京,迎接袁世凯南下就职。袁世凯表面上表示“极愿早日南行”,实际上不愿离开自己的老巢,暗中指示他的亲信部队在北京发动“兵变”。这些部队纵火抢掠,骚扰专使住所。帝国主义国家也以“保护使馆和侨民”为名,增派军队到北京。顿时,北方形势十分紧张。袁世凯借口“ 北方秩序不易维持”,表示不能离开北京。在这种情况下,孙中山等被迫同意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这样,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限制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也就成为当时革命党人最后的防线。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就在袁世凯于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的第二天,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匆忙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了限制袁世凯,约法将最初草案中拟定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试图把袁世凯置于责任内阁的监督和约束之下,遵照约法的规定行事。虽然这一目的实际上未能达到,但从革命党人对此事的筹谋,可以看出他们对宪法的重视。 知识小结:《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 1.背景 (1)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 (2)各省代表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为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3)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诞生,南京临时政府建立。 4)1912年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窃取了辛亥革命果实。 2.目的 (1)根本目的:巩固新生的中华民国政权。 (2)直接目的: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 3.颁布:1912年3月,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分“总纲”“人民”“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等。它的主要内容有: 关于国家性质,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约法还表达了维护领土完整的国家意志。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 关于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营业、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居住、信仰等自由;国民有“请愿于议会”“陈诉于行政官署”“诉讼于法院”的权利和选举、被选举权;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 关于中华民 ... ...

~~ 您好,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