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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再别康桥 徐志摩 作者及背景: 徐志摩(1896—1931),浙江海宁人,富商家庭。笔名云中鹤、南湖、诗哲。中学与郁达夫同班。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并于同年应父命与年仅16岁的张幼仪成婚,1918年赴美留学,1920年赴英国,就读于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间徐志摩于婚外爱恋林徽音,并于1922年3月与原配夫人张幼仪离弃。同年8月辞别剑桥启程回国。历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经常发表诗作,1923年与胡适等成立新月社,为主要成员,1924年,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徐志摩任翻译,后随泰漫游欧洲。 同年认识有夫之妇陆小曼并相恋,1926年10月,与陆小曼结婚,1927年在上海光华大学任教授,1929年兼任中华书局编辑。1930年秋,应胡适之邀,到北京大学任教授。在此期间,徐志摩为了生计,往返于北平与上海之间疲于奔命,然而仍旧难以满足早已移情别恋的陆小曼,只是碍于旧情与面子,不好再次离弃。他已陷于深深的痛苦中。1931年11月19日,从南京乘飞机去北平,途中飞机失事,不幸遇难,死于泰山脚下,化作了天边的一片云彩,时年35岁。 徐志摩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绅士诗人,可以说他是新诗的诗魂,人称诗哲、诗圣并不过分,他的新诗可堪千古绝唱,他的行为与品格也同样受到同人、朋友、学生的赞赏与爱戴,他对爱情的执著追求虽为文坛风流佳话,亦留有诸多遗憾,但他那天真无邪,崇尚自由、平等、博爱的人道主义情怀,追求人生真谛的精神是惊天地、泣鬼神的。难怪这位英年早逝的诗坛巨星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海内外,胡适连呼:“天才横死,损失的是中国文学!”徐志摩的诗文都是风格迥异于他人的,储安平曾在《悼志摩先生》一文中说:“内涵是它的骨骼,辞藻是他的外表;一座最牢的房子外面没来一些现代美的彩色和轮廓,仍不能算完成它建筑上的艺术。”这正道出了徐志摩为人为文的风格,语言的华彩,夸饰的造句直接构成了他诗文的外在美,再与之澎湃的内在激情相匹配,俨然是一个洒脱不羁,放浪形骸的浪漫才子的“亮相”。胡适说得好,徐志摩的人生观里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 个是美。的确是一语中的。他的作品就是这种精神的融合与体现。今天我们要学习的这篇诗歌,就是一篇可堪千古绝唱的经典之作。 《再别康桥》出于他自编的最后诗集《猛虎集》。这首诗当写于1928年11月6日诗人第三次旅游归国途中的中国海上。“康桥”即“Cambridge”(今译“剑桥”),诗人关于它的作品较多,1922年,从剑桥进修归国后,有诗《康桥,再会罢》,1926年,二次旅游该国后,又有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可看出诗人对康桥的感情是十分深切的。究其原因,一方面康桥充满了这位浪漫诗人所需的古老、宁静,充盈梦幻色彩的氛围,另一方面是康桥是诗人一生“真愉快”时光的所在。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讨论: 自古写离别诗之作可以说是数 不胜数,大家比较熟悉的还记得有哪些诗词? 讨论: 如果我们把这些诗歌和徐志摩的这首诗对比一下,在送别的对象上有什么不一样呢? 从诗歌的意象入手赏析诗歌。 A、本文在意象的选择上独具特色,请同学们找出本文的意象分别是哪些? B、讨论这些意象的选择有什么作用? 云彩,金柳,柔波,青荇,青草,星辉等自然景物。 诗人告别康桥时,避开送行的人,周围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等平常物象,而选取云彩等自然景物,这就避开了人间烟火,造出一种清新感。 如把河畔的金柳喻成夕阳中的新娘,这样就把无生命的景物化作有生命的活动,温润可人。柳树倒映在康河里的情景,浸透了诗人无限欢喜和眷恋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