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编号20052235

8.大家的“朋友”第二课时 课件

日期:2024-05-07 科目:政治 类型:小学课件 查看:76次 大小:5333864Byte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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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部编人教版三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大家的“朋友” 第二课时 小小卫士肚量大,各种垃圾进嘴巴,保护环境人人夸。 一、导入新课:猜一猜 一、导入新课:猜一猜 一个小伙三只眼,每天路口来值班。眼睛一眨下命令,如果乱闯出危险。 二、善待我们的“朋友” 看看我们的“朋友”遇到了哪些烦恼? 公共汽车站牌上贴上了各类小广告,既不美观还影响为乘车人指路。 二、善待我们的“朋友” 公园里的长椅,由于人们的不文明使用,出现断裂,觉得自己已经“伤筋断骨” 二、善待我们的“朋友” 垃圾桶被拆下来扔到了一边,弄得自己“头破血流”。 二、善待我们的“朋友” 一天,五岁的小云和爸爸一起去散步。她一个人跑在前面,不幸掉进了没有井盖的窨(yin)井里。数十名消防官兵和热心群众赶来,救援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了小云。可是,小云已经永远闭上了她的眼睛。由于有人偷走了窨井盖,所以才酿成了这样无法挽回的悲剧。 三、阅读角 如果伤害了这些无声的“朋友”,最终受伤害的是谁? 请对学校和家庭附近的公共设施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你们还发现了哪些公共设施受到了破坏?把调查结果向大家说一说。 公共设施 是否损坏 委 屈 四、公共设施小调查 你怎么看待破坏公共设施这种行为?说说自己的想法。 五、法治知识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法治知识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五、法治知识窗 《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宪法》 公共设施是为我们服务的,如果得不到善待,它们的委屈可想而知。我们该怎样爱护它们呢? 请你代表这些“朋友”,说说它们的心声吧。 六、善待“朋友”的方法 我最怕小朋友们调皮时,用弹弓或小石头来砸我! 。 七、公共设施的心声 我喜欢人们平时把我擦得干干净净。我最不喜欢有人在我“脸”上乱刻乱画,在我“身”上乱蹦乱跳。 七、公共设施的心声 八、我替“朋友”说说话 如果让你代表它们说说心里话,你想代表哪个“朋友”?该怎么说呢? 公用电话亭 当我还在不停地流泪时, 你可以轻轻地把我拧紧! 当我还躺在地上不能发挥作用时,你可以报告给社区。 八、我替“朋友”说说话 师:我们听到了这些“朋友”的心声,它们需要我们去爱护,小组讨论爱护公共设施的方案并记录。 九、关爱“朋友”在行动 我 的 金 点 子 1、当我使用_____时,我会_____。 2、当我发现_____被损坏时,可以先_____,再向_____反映,叫人维修。 3、当我发现_____正在被损坏时,我会_____。 4、当我发现_____脏了,我会_____。 ……………… 公共设施坏了,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小贴士 1、公用电话坏了,打112维修。 2、路上的窨井盖不见了,打110报警。 3、路灯坏了,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反映。 4、小区健身器材坏了,找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维修。 十、我 的 反 思 你是否损坏过公共设施?在心里默默地想一想,是因为自己不会使用造成的损坏,还是因为自己不够爱护而损坏的。说一说今后应当怎样爱护公共设施。 十、我 的 反 思: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十、我 的 反 思:爱护公共设施人人有责 爱护公共设施 人人有责! 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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