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年级语文试卷 2024年11月 一、现代文阅读(35分) (一)现代文阅读I(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为小说选择一个视角可能是你要做的最重要的决策之一。但是,许多作者,甚至那些已有作品出版的作家,面对视角问题也经常一头雾水,一知半解。掌握好视角是所有小说作者必备的技能,因为它跟冲突与悬念关系密切,是小说成功最需要的东西。 可供你选择的视角有两种:第一人称视角和第三人称视角。在第一人称的下面还有两个选项:现在时和过去时。在第三人称的下面也有两个选项:有限的第三人称视角和无限的第三人称视角。 你或许会想:“怎么把第二人称给落下了呢?”是的,有的小说家确实用过第二人称视角。我的建议是你不要跟风这样做。假如你真的非要这样做,那么请记住这条建议: 你坐在自己的书桌前,然后以第二人称视角开始创作。这似乎是你拓展自己文学风格的好办法。你知道这会减少你的作品出版的机会,而且大多数读者会发现这部小说是令人难以卒读的。但是,你还是决心要把它统统弄明白,然后再用它创作,看看效果如何。你希望自己有个好运气。 全知型视角又是怎么回事?顾名思义,它的意思是知道一切,所以全知型视角有时候也被称为“准上帝视角”。叙事者可以随心所欲地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任何时候都可以洞悉任何人物的心灵深处,或者叙事者可以腾空而起,然后像摄像机一样描述事态。 这种全知的口吻可以评论世间百态,比如他可以发出“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样的感慨;或者,作者也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超然物外。既然这个视野源于“上帝之眼”,作者可以灵活自如地把主观看法强加于人物,其主观程度可高可低。 如今,全知型叙事已经很少见了,可是对于某些风格的长篇小说,尤其是长篇史诗性小说来说,这个视角还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它允许作者向读者灌输大篇幅的背景信息。但是,如果你不知节制地运用这个视角,那么你的小说就会变得拖沓冗长。对于历史题材的长篇小说来说,作者未必非得使用全知型视角。 有时候你在一个章节的开端也可以使用全知型视角,等写到后面再恢复原来的视角。我说的是下面的意思: 村民们早就知道舍伍德的密林是一个有点儿阴森恐怖的地方。里面可能躲藏着强盗,他们在那儿等待着没有警惕性的马车夫。从马厩到酒馆,这样的故事流传很广。小心,别被坏人抢劫了,说来说去,故事的主题就是让人们防患未然。 罗宾·洛士利站在那棵远近闻名的大橡树下,长弓在手。这种感觉很好,而且显得很强大。他心里想,我要把信送给约翰王子。 第一段给读者呈现出广阔的视野,随后又回到了视角人物身上。此后就一直停留在人物身上了。 注意,全知口吻的运用不能剑走偏锋,就是说你不能极端到画外音的程度,使用19世纪的那种风格。谁会在乎一个作者对于时代有什么看法?把视角交给人物就行了。 你可以把视角当作一架摄像机,它能够捕获观众可以看到的场景。下面这个片段摘自达希尔·哈米特的《马耳他之鹰》: 斯佩德一屁股坐进了转椅中,转了小半圈,对着她礼貌地微笑着。他笑不露齿,这让脸上的皱纹都拉长了。 埃菲·佩雷恩在打字机上轻敲键盘的啪啪声和换行的铃声从关着的门背后隐约传来,偶尔还能听 到隔壁办公室里一台电动机器枯燥的震动声。在斯佩德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个满是烟蒂的黄铜烟灰缸,里面一个被捻扁的烟屁股还在冒烟。 这是摄像机的视野。假如我们是在斯佩德的脑子里,那么他就不能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拉长的情形。我们也无法捕捉到斯佩德的所思所想。注意,这里还描述了斯佩德办公桌上的香烟,仿佛镜头在逐渐移近被拍摄的对象。 最后一点,在有些文学类型-比如推理小说中,作者越是公然使用自己的声音,效果或许越好。 在道格拉斯·亚当斯的《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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