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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件(共34张PPT)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日期:2025-03-07 科目:思想政治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13次 大小:2188491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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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一课 第二课时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人身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财产权 物权 ……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P7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权利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身体自由、行为自由、意志自由)和人格尊严(人格权)。 目标导航 课程标准: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3.法治意识: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公共参与:在社会生活中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总议题 议题2 议题1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议题3 名誉隐私不可侵 议题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思考:1.结合法律规定,案例中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情境材料一:教材P7 探究与分享案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民法典》一千一百七十九条:P7相关链接 情境材料一:教材P7 探究与分享案例 夏某、林某和张某围殴杨某致其脾脏出血,严重伤害了杨某的身心健康,触犯了刑法,属于犯罪行为,且夏某等人是高二学生,已满16周岁,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仅如此,夏某等人伤害杨某身心健康的行为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民事责任。(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概念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地位/ 法律保护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法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法律禁止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P7相关链接 原因/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三者区分 侧重生命延续 侧重身体完整、行动自由 侧重机能健全 致人死亡,非法剥夺生命(致死)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伤害身体的完整性(致残) 损害健康,致人患病(致病) 注意:①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时,侵权人要承担刑事责任。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2.在这起学生欺凌案件中,受到伤害的都有谁 3.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 对校园欺凌说“不”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发生学生欺凌事件,学校是否有责任取决于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因素。该案例中的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在校园内,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据此,可以判定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责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欺凌不仅给被害者带来身体和精神的创伤,施暴者也会因为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惩罚。学生欺凌害人、害己。 对校园欺凌说“不” 国家:给予优先保护,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打击力度。 自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遭遇侵害时要求助,要学习斗争技巧。 学校:教育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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