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皖南八校”2025届高三第三次大联考语文试题 考生注意: 1.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用黑色中性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3.本卷命题范围:高考范围。 一、阅读(71 分) (一)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 材料一: 《师说》写于唐德宗贞元十八年(802年),韩愈时任四门博士。文章中所谓“师”,既不是指各级官府的学校老师,也不是指“授之书而习其句读”的启蒙教师———唐人并没有否定这样断文识字的教师,而是指学有所成,能够“传道受业解惑”的人。这种老师的标准很高,不仅满腹经纶,而且要是“闻道”者,所谓“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韩愈既以这样的人自我标榜,也以好为人师而著称。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说:“由魏晋氏以下,人益不事师。今之世不闻有师,有辄哗笑之,以为狂人。”这也充分说明,“师”不是普通的老师,而是有特指的。 与此相关的是对“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的理解,人们通常认为:“老师,是借以传授道理、教给学业、解除疑惑的人。”这一句揭示的是老师的职能,其中,“道”为孔孟之道,“受”通“授”,“业”指儒学经典。这种诠释出自曾国藩:“传道,谓传修己治人之道;授业,谓授古文六艺之业;解惑,谓解此二者之惑。”还有一种说法来自吴小如先生,他在《读韩愈〈师说〉》中提出:“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承首句“古之学者”言之,言学者求师,所以承先哲之道,受古人之业,而解己之惑也。并不是传道于人,授业于人,解人之惑也。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究竟如何正确理解,不可不辩。 韩愈以廓清佛老思想和恢复建立儒学道统为己任,他在《原道》中说:“斯吾所谓道也,非向所谓老与佛之道也。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韩愈俨然以继承道统者自居,他第一次总结了中国古代文化思想的传承,他把道统上溯到尧舜禹和周公,说明他建立的道统源远流长。因此把韩愈所传之道仅仅看成是孔孟之道,恐怕不全面。韩愈在《进学解》中,借诸生之口说:“先生口不绝吟于六艺之文,手不停披于百家之编(即诸子之书)。”这说明韩愈提倡以儒家为主,旁采百家。他在《送孟东野序》中,肯定孟轲、荀子外,也肯定墨子、庄周、屈原、张仪、苏秦等,又在《答侯继书》中,自述学习态度:“仆少好学问,自五经之外,百氏之书,未有闻而不求、得而不观者。”由此可见韩愈兼收并蓄的胸怀。 曾国藩的解释还有一个不足就是把“受业”理解为“授业”。上海辞书-出卷网-的《古文鉴赏辞典》在《师说》的注释中就把“受”看成通“授”。在《唐宋八大家鉴赏辞典》中,直接把“受”改成“授”。这值得商榷。其一,从版本看,宋朝末年廖莹中的世采本《韩集》,近代古文名家马其昶及其长孙马茂元教授整理的《韩昌黎文集》用的是“受业”而不是“授业”。其二,“受”不是“授”的通假字。“授”是“受”的后起加符字。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解释道:“受者,自此言。受者,自彼言,其为相符一也。”“受”本身包含接受和给予两方面意思,也就是所谓施受同辞。即你施与我,对我来说是接受,对你来说是授予。古字形上面“爪”即手,下面是“又”,亦为手。 中间部分即接受和授予的东西。“授”与“受”不是通假!何况,在《师说》中,韩愈是把“受”与“授”分开的。文中有“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这里用的是“授”,即教授学业之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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