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件网)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民事权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合同 客体 行为 知识回顾 ┉┉ 知识提纲 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2.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的含义、要求?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承诺的含义和要求?“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4.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规定? 5.合同的形式与意义、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不同(含义+优点+适用对象)、订立合同的要求?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乘坐公交车 使用共享单车 连一连 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第一目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1. 合同的含义 【特别提醒】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2.合同的类型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民法典》第464条第二款,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婚姻、收养、监护协议不受合同法保护) 3、订立合同的原则 (1)自愿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平等协商原则: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讨价还价),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注意: 意思表示 意思 意思”是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心意图;“表示”是指将内心意思以适当方式向适当对象表示出来的行为。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4、订立合同的原因 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生活的各个环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1)合同的必要性 p23第一段 (2)订立合同的意义 p23第三段 ①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交易者角度 ②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 ③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 社会角度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1)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 (2)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