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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共39张PPT)

日期:2025-10-13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课件 查看:33次 大小:3940432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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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狗血官司”:陈某与哥哥3岁丧父且家境贫寒,母子三人数年煎熬,哥哥结婚成家后选择外出务工贴补家用十多年音讯全无;陈某嫂子勤俭持家孝母疼弟供其读书,陈某工作后母亲在病逝临终前撮合叔嫂二人成婚(彼此有情有义)含笑九泉;叔嫂婚后第2年育有一女且多年离家杳无音讯的哥哥突然回到家中,众人惊愕;哥哥要求叔嫂离婚恢复原生家庭关系,弟弟以哥哥多年失踪认定死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嫂子左右为难羞愧痛苦不已几欲轻生…… ———网络分享 导入新课 案例反思:结合上述案例及所学,假设你是接案法官你该怎 么判?为什么?如果此案放在中国古代又会是什 么样的审判结果呢?为什么? 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獬豸 古罗马的司法女神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 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 灋 讲授新课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教化 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历代王朝法律与教化并用的统治手段; 教学重点:先秦德治与法治之争,历代王朝与礼教并用的手段; 教学难点:律令儒家化与“礼法结合”的问题。 法律与教化 相辅相成 国家的统治工具 着眼于防范和惩处。 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 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十恶不赦"是指中国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在法律上规定有十种重大犯罪不能赦免。在历史上,十恶提法是逐步演变而成的。它是在西汉的"大逆不道不敬"罪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至北朝北齐时开始规范化,定十条重罪。至隋代把重罪改为十恶。到了隋唐,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罪名说法。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十恶: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君主专制制度核心--君权、父权、夫权,所以自隋唐确立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 目 录 一: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礼法融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礼法完善-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一)夏商周:德治与法治的渊源 夏朝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 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商朝 西周 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德治 法治 材料1:《史记·殷本纪》曰:“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 上”。 材料2:商代的人祭之风很盛,人牲和兽牲用于祭祀祖先神;用人和犬牲进行奠基等等。 其用人之多,手段之残忍,后人无法想象。 材料1:《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无逸篇》说治民 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鲜鳏寡;《立政篇》重农与慎狱尤为重 要……要永命必须保民。 材料2:天命观:天命无常,惟德是亲,君主有德,天命所归。 材料3:召公:“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一. 礼法相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夏朝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 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商朝 西周 建立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 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德治 法治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已经有了法律 材料1:“临事制刑”“不预设法” 材料2: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 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材料3: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记·曲礼》 墨、劓、刖、宫、大辟、 赎、鞭、扑、流 特 点: 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由贵族掌控,有明显的阶级性。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2.第一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子产“铸刑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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