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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中国 西方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单元解读 第8课 争与和:从礼治到法治———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夏 商 西周 春秋战国 德治与 法治之争 秦朝 引经决狱 汉朝 以经注律 魏晋 唐 约律合流 宋 元 明 清 法律儒家化 礼法之争 礼法结合 习惯法 →成文法 汉:礼法 开始结合 魏晋: 进一步推动 法律与教化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相辅相成):礼法结合 唐: 礼法结合的典范 律令儒家化 引经注律 时空坐标:构建知识体系 《汤刑》 《禹刑》 《九刑》 以法治国 秦律 《唐律疏议》 礼法结合 《九章律》 律例合编《宋刑统》 《大清律例》 基层教化 乡约 法律 教化 重视家训 宗法 礼制 材料1:“法令者人主之大柄 , 而国家治乱安危之所系……法令既行,纪律自正 ,则无不治之国”。 ———包拯《包拯集·上殿剧子》 【“法家”的包拯】 【“儒家”的包拯】 材料2:治平之世 , 明盛之君 , 必务德泽 , 罕用刑法。 ———包拯《包拯集·请不用苛虐之人充监司》 包拯,我国古代著名的司法官员。其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世人称之为“包青天”。 导入 课前预习:将表格补充完成整,总结中国古代法律的变化特点。 朝代 法律的发展 夏 商 西周 春秋战国 秦 汉 魏晋南北朝 唐 宋 元 明 清 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日益完善 形式多样(律、令、例) 《禹刑》 《汤刑》 《九刑》 郑国子产“铸刑书” 律、令 汉承秦律,制成《九章律》,引经注律 设置律博士,解释律令 删繁就简,对律文进行逐条解释,颁布《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 以唐律为蓝本,编纂《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上仍广为引用唐律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以唐律为蓝本,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法律、礼教并用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西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材料2: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材料1: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法治思想的渊源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习惯法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叔向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子产作刑书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一、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背景: (1)时代特征: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2)思想来源: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儒家德治思想与法家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2.第一次德法之争: 子产作刑书 【思考】从唯物史观角度思考,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材料: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左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