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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选择性必修1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的德治和法治 1、先秦时期的德治 夏商时期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夏商法律特点:重刑轻德。 西周礼制建立 核心:以宗法为核心 目的:维护社会等级秩序,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 阶级性 礼乐制度具有教化功能 是中国古代德治思想起源于西周时期。 西周“敬天保民”思想 原因: 西周统治者吸取商朝灭亡的教训,看到社会民众的强大力量。 西周时期天命观念仍在强化而非淡化 “敬天保民”思想评价: ①注重人事,重视社会教化,具有人文理性色彩,对统治者有一定制约作用。 ②是早期民本思想,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是进步思想. 商汤伐夏时说:“有夏多罪,天命极(jí)之”;周武王伐纣时也曾说:“商罪贯盈,天命诛之”,并产生了“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思想。这反映出先秦时期( ) A. 神权统治的思想根深蒂固 B. 统治阶层等级意识淡薄 C. 敬天保民的民本观念萌发 D. 儒学深受天人感应影响 中国最早的成为法:春秋时期郑国子产的“铸刑书” 铸刑书意义: 推动法律公开化;适应了社会转型和阶级关系变动的需要, 限制了奴隶主贵族特权,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利益,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 子产和叔向之争是早期德治和法治之争 “铸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 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比法典》是世界上现存最早的成文法典,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善的资产阶级成文法是1787年美国宪法。 子产和叔向之争实质上是新旧势力治国理念方式之争。 2、先秦时期的法治 夏商周时期,统治者已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夏商周时期法律具有习惯法、随意性和不成文法和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特征。 3、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 背景: ①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礼崩乐坏,贵族政治衰落,新兴地主力量崛起,诸侯国国君纷纷寻找治国思想。 ②铁器牛耕出现,封建小农经济成长。 ③“百家争鸣”,私学兴起,思想活跃。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法家之争 儒家认为人性善,主张德治。孔子提出“ 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认为人性恶,主张法治。商鞅在秦国颁行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韩非主张法术势相结合,“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 。 法家“法治”思想特点:严刑峻法,轻罪重罚,维护君主专制统治. 诸子百家思想分化的根源:阶级立场与治国理念差异。 法家思想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术”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策略。 儒家主张德治。 道家主张顺其自然,无为而治。 法家主张法治。 引导学生分析 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不受统治者重视而法家思想思想受统治者重视原因? 代表的阶级利益: 孔子、老子、庄子(奴隶主阶级利益) 孟子、荀子、韩非子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墨子代表平民小生产者利益。 战国时期,各国变法图强,法律的权威地位逐渐确立。 诸子政治主张都服务于当时社会变革需要,都为统治者提供治国思想。 孔子主张用道德教化来治理百姓,用礼来约束百姓。 主张恢复周礼是对传统政治秩序的维护.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和教化 律与令:“律” 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法律规范,是稳定的刑法典,“令”是法律文告。 1、秦汉时期法律 (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秦律》特点: ①以法家思想为指导, 重法轻礼,残存旧制。 ②轻罪重刑,刑罚严酷,重视保护私有财产。 ③内容丰富,法律条文细密周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