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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网)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一、礼法相争:先秦早期国家的德治与法治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夏朝 商朝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法治思想的起源 德治思想的起源 特点:由贵族掌控,有明显的阶级性质。 (一)夏商周时期 z 一、礼法相争:先秦早期国家的德治与法治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最早的成文法。 法治 德治 叔向 子产 VS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二)春秋战国时期 z 一、礼法相争:先秦早期国家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 德治与法治之争 儒家与法家之争 1.代表人物: 2.人性观: 3.治理观: 1.代表人物: 2.人性观: 3.治理观: 性本善 性本恶 为政以德,节用爱人 实行仁政,轻徭薄赋 以法治国,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商鞅、韩非 孔子、孟子 z 一、礼法相争:先秦早期国家的德治与法治 VS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强)国之术说君。 (二)春秋战国时期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利吾国乎。 景监: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 合作探究:谁的主张会被采纳?为什么? z 一、礼法相争:先秦早期国家的德治与法治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 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大一统的秦朝继续法家治天下。 儒 家 法 家 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强国抱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VS 有积极意义 符合时代需要 (二)春秋战国时期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为城旦”。 1.秦: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以法治国,秦律,开创律、令 案情 甲父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甲父,甲即以仗击丙,误伤甲父,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 判决 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 1.汉: 二、礼法结合: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法律儒家化的开始 思考:汉代判案的依据是什么?这表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以经注律:经学家用儒家经典来解释现法律条文 春秋决狱:以儒家经义作为指导思想的审判方式 【名词解释】 律令儒家化:指的是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 引经注律,春秋决狱 案情 刘宋孝武帝大明年间,安陆郡应城县人张江陵与妻子吴氏共同斥骂母亲黄氏,咒她快死。黄氏忿恨上吊自杀。案发后,恰逢大赦。 律令 判决 2.魏晋: ———整理自吕思勉:《吕思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