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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第三单元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第1课时备课设计

日期:2025-10-19 科目:政治 类型:小学教案 查看:92次 大小:175889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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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时备课设计 主备人 审核人 备课时间 2025.09 课题 国家机构有哪些 课型 新授 课时 1 序号 内容分析 一、文本位置本课是六年级上册法治专册中第三单元的第一课“国家机构有哪些”。二、内容分析单元内容分析六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主线,先明确国家机构是履行国家职能的组织,再介绍核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等职权,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行政、审判、法律监督;内容从认识机构到理解职权,再到明晰公民与机构的关系,帮助学生建立国家治理认知,强化“权力属于人民”观念,培养法治意识与公民素养。每课内容分析本课由三个板块组成。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先明确国家机构的定义,再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的性质与职权,帮学生建立机构认知;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讲解人大代表的选举产生、倾听民意、提出议案等职责,展现其作为公民与国家权力机关桥梁的作用;第七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明权力不受制约的风险,介绍宪法、人大、司法及公民监督等方式,培养学生“权力需约束”的法治观念。课时内容分析:本框内容以“认识国家机构”为核心,先明确国家机构是为履行国家职能设立的组织,再分类介绍核心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决定等职权;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负责管理社会日常事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承担审判、法律监督职能。课程还通过政府服务、法院办案等实例,帮助学生清晰区分不同机构的职责,避免认知混淆,为后续理解权力运行与公民参与铺垫基础,同时强化“国家机构服务人民”的核心认知。关系建构(横向 纵向):从横向看,本课是第三单元的核心课目,前承第四课“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明确公民与国家的法律联系,为理解机构职能铺垫),后启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衔接机构与公民的桥梁,让机构认知落地),在单元内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是构建“公民-机构-权力”认知链的核心环节。从纵向看,本课向下衔接小学阶段对“国家”的初步认知(如国旗、国歌等符号认知),向上为初中阶段学习“国家机构的详细运作”“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打下基础,是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国家治理”认知体系的重要过渡内容。资源挖掘:视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 实地:参观当地政府、法院; 课标分析 (一)核心素养:政治认同:具备热爱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情感,以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志向,能够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理念,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人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责任意识:具备承担责任的认知、态度和情感,并能转化为实际行动。(二)总目标:学生能够初步了解中国的基本国情,关心时事。理解宪法的意义,知道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能够初步认识到法律对个人生活、社会秩序和国家发展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和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遵守规则和法律规范。(三)学段目标:政治认同:初步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法治观念:知道宪法,感受宪法对社会和生活的重要性,形成初步的法治意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了解每个人都有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责任。 学情分析 已有经验:六年级学生对国家机构有零散生活认知,比如从新闻、家长谈话中听过“政府”“法院”,或接触过社区街道办(政府基层组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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