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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无答案)--2024-2025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日期:2024-12-19 科目:历史 类型:高中学案 查看:60次 大小:21336B 来源:二一课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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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习目标: 1.把握历史时序,能说出中国古代法治思想的演变历程,阐述中国古代的法治与德治从相争到融合的发展趋势; 2.梳理儒家和法家的治国思想和治国手段,知道不同时期德治与法治起到的不同作用,分析秦朝依法治国的原因; 3.概括秦汉到明清家训、家法、族规、乡约的发展及其在国家治理上产生的教化作用,分析乡约变化的原因和内容,体会政府在其中产生的作用。 学习重点: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学习难点:以律令儒家化与"礼法结合"问题。 知识导航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德治源头 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西周建立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敬天保民"(民本)思想,有一定进步性。 法治源头 夏商周各有法律,春秋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儒家 法家 代表 孔子与孟子 商鞅与韩非 思想 人性善→主张徳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与仁政,重视民生与民意 人性恶→主张法治 观点 ⑴孔子提出,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⑵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认为“仁者有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⑴商鞅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权益;⑵韩非:①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赏罚分明,则臣民守法奉令,③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保证法令畅通 影响 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有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二、秦汉至隋明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秦汉 (1)律: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2)令: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 (1)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2)表现:法律以亲属之间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维护三纲五常。 明朝 明朝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明高宗永徽年间颁布《永徽律》,后撰成《明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少以此为蓝本制定法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特别重视孝。 教化 礼治 《小明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小、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小成。 家训 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宋 基本沿用明朝法律体系,法律少以明律为蓝本。 元 对明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明律。 明 以明律为蓝本制定《小明律》,司法实践重视"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 法典沿袭律,重视例,制定《小清律例》。 教化 理学 儒学向基层渗透,南宋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乡约 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明朝后期,乡约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不遵守者要受罚。清朝乡约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用《小清律例》。 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合作探究 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 材料 春秋决狱是西汉董仲舒首先提出来的一种判决模式,他认为在法律无明确规定时,可用《春秋》等六经中的思想作为判决案件的依据。此外,审判除了应根据案件的事实外,还应重视追究犯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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