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章 证明 7.2 认识证明 第2课时 定理与证明 教学设计 课题 7.2 第2课时 定理与证明 授课人 教学目标 1. 理解定理及证明的概念; 2. 知道证明的意义及必要性,了解反例的作用. 教学重点 证明的步骤和格式. 教学难点 掌握综合法证明的逻辑顺序和方法,能够清晰、严谨地进行书面证明表达. 授课类型 新授课 课时 1 教学步骤 师生活动 设计意图 新课导入 举一个反例就可以说明一个命题是假命题,那么如何证实一个命题是真命题呢? 通过问答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回忆旧知识的同时,自然切入本节课所要学习的内容. 探究新知 1.公理与定理的概念 了解《原本》与《几何原本》;了解古希腊数学家欧几里得(Euclid,公元前300前后);找出下列各个定义并举例. 1.原名:某些数学名词称为原名. 2.公理:公认的真命题称为公理. 3.证明:除了公理外,其他真命题的正确性都需要通过演绎推理的方法证实.演绎推理的过程称为证明. 4.定理:经过证明的真命题称为定理. 归纳总结 本套教科书选用九条基本事实作为证明的出发点和依据,我们已经认识了其中的八条,它们是: 1.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2.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3.同一平面内,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4.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简述为: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5.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6.两边及其夹角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7.两角及其夹边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8.三边分别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另外一条基本事实我们将在后面的学习中认识它. 此外,数与式的运算律和运算法则、等式的有关性质,以及反映大小关系的有关性质都可以作为证明的依据. 例如,如果a=b,b=c, 那么a=c,这一性质也可以作为证明的依据,称为“等量代换”.又如,如果a>b,b>c,那么a>c,这一性质同样可以作为证明的依据. 2.证明 证明定理“对顶角相等”(链接例1) 证明的书写格式: 根据题设、结论,结合图形,写出已知、求证,经过分析找出由已知推出结论的途径,写出证明过程,并注明依据. 证明过程的注意事项: 证明的每一步推理都要有根据,不能“想当然”. 这些根据,可以是已知条件,也可以是学过的定义、基本事实、定理等. (链接针对练习) 通过对课本知识的学习,学生自主归纳出定理的概念,回顾学过的定理,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定理不仅揭示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还可以将它作为进一步判断其他命题真假的依据. 典例精析 【例1】 如图,直线AB与直线CD相交于点O,∠AOC与∠BOD是对顶角. 求证:∠AOC =∠BOD. 【证明】∵直线AB与直线CD相交于点O ( 已知 ) ∴ ∠AOB与∠COD都是平角( 平角的定义 ) ∴ ∠AOC+∠AOD=180° ∠BOD+∠AOD=180°( 补角的定义 ) ∴ ∠AOC =∠BOD ( 同角的补角相等 ) 【针对练习】证明定理 :同角的补角相等. 已知:∠2是∠1的补角, ∠3是∠1的补角. 求证:∠2=∠3. 【证明】∵∠2是∠1的补角( 已知 ), ∴ ∠2+∠1=180°( 补角的定义 ). ∴ ∠2= 180°-∠1 ( 等式的性质 ). ∵∠3是∠1的补角( 已知 ), ∴ ∠3+∠1=180°( 补角的定义 )). ∴ ∠3= 180°-∠1 ( 等式的性质 ). ∴ ∠2=∠3( 等量代换 ). 通过例练锻炼学生掌握证明的过程,题设为学生提供了推理的出发点和依据,结论则明确了推理的方向和终点,使学生在进行推理证明时能够有条不紊地组织思路. 随堂检测 1.“两点之间,线段最短”这个语句是( B ) A.定理 B.公理 C.定义 D.只是命题 2.“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作平行线”这个语句是( C ) A.定理 B.公理 C.定义 D.只是命题 3.下列命题中,属于定义的是( D ) A.两点确定一条直线 B.同角的余角相等 C.互补的两个角是邻补角 D.点到直线的距离是该点到这条直线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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